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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教师写博被拘,差点劳教


辽宁教师写博被拘,差点劳教


【声明】:为了让大家了解本案的来龙去脉,警示世人,特撰此文!

本人,刚好39周岁,沈阳市苏家屯区解放小学正式的在职人民教师。因当年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涉嫌非法拘留我母亲,包庇将我哥哥打抽的乡政府干部,于2007年4月我到公安机关上访。

2007年6月21日,我逐级上访到沈阳市公安局。可是,其2年不给我答复。严重超出《信访条例》30——60天的规定!期间,公安机关一次次的承诺、接访让我大失所望。于是引发我在博客里抨击之。

2009年8月2日我被强制推上警车。



8月3日被押送到苏家屯区看守所。

8月13日释放,并让我签了一些法律文书。出来后,我到公安机关申请复印那些法律文书,其拒绝。只是让我大概看了看。到此时,我才知道其认为我什么话“违法”了,犯了什么“罪”!!!

这时候,我才发现从8月2日传唤我,到8月13日出来,公安机关对我的同样几篇文章(共计找出三句话“毛病”),先后变更了四项罪名,让我莫名其妙!



8月2日传唤我时,出示的“刑事传唤书”上写:“涉嫌虚构事实,扰乱社会秩序”。

8月3日公安机关给我家人的“拘留通知书”沈公苏刑拘通字【2009540】号上写是:“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”,因我“涉嫌煽动闹事,扰乱社会治安秩序”,对我进行“刑事拘留”。

8月5日,在看守所里,决定对我“拟批劳动教养,延长刑事拘留”的罪名是:“涉嫌寻衅滋事,聚众闹事”。

8月13日释放我出来10几天以后,我前去查询获知,当初拘留我,给我定的罪名是“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治安秩序”。


注:经过交涉,公安机关已将“公安行政处罚书”复制了一份给我,法院于2009年11月13日已经正式对我的行政诉讼立案。

目前,我还没有聘请律师,期待有律师朋友能帮助我。多谢了!!!

联系方式:QQ 471460172 电话 13478820980

2009年11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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