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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教师写博被拘,差点劳教
辽宁教师写博被拘,差点劳教 【声明】:为了让大家了解本案的来龙去脉,警示世人,特撰此文! 本人,刚好39周岁,沈阳市苏家屯区解放小学正式的在职人民教师。因当年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涉嫌非法拘留我母亲,包庇将我哥哥打抽的乡政府干部,于2007年4月我到公安机关上访。 2007年6月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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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辩论! 坚决反对开除范美忠!   新青年:       毛泽东先生晚年亲自发动了【文化大革命】,给中国造成了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,他本人也坚决反对全盘否定文化大革命!可是他也没有因此遭到中国人民的唾弃!中国人民一分为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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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辩论!

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辩论

坚决反对开除范美忠!

  新青年:

      毛泽东先生晚年亲自发动了【文化大革命】,给中国造成了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,他本人也坚决反对全盘否定文化大革命!可是他也没有因此遭到中国人民的唾弃!中国人民一分为二的看待了他,一如既往的尊重他!

    范美忠先生,言行的确有误,我认为他的最大错误不是逃跑,而是逃跑时,忘记了喊学生一起跑。更为错误的是,在震后十天后,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不当的言论:“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,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,其他的人,哪怕是我的母亲,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。

    范美忠先生,忘记喊学生,只能说他当时过于惊慌、吓破了胆,在8级大地震面前,我本人认为这不是什么不可原谅的错误!

    范美忠先生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,他的确如人所讲:过于理性和冷血——“哪怕是我的母亲,我也不会管的。”这的确让有着尊老传统的中国人在感情上无法接受!即便,他的想法符合逃生知识!

    记得,在一次单位组织的消防讲座上,主讲人就明确说了让我们全体教师都非常吃惊的话:如果发生大火,妻子、母亲、孩子他谁都不管,一定是自己先跑!能跑出去一个是一个!

    范美忠作为一个教师,理所当然的有保护学生的义务,但是他没喊学生一起跑,绝非主观为恶——想害死学生!对此,他也当众向自己的学生等人表示了道歉。中国人讲【杀人不过头点地】,我们应该宽恕他。教育的对象不仅是对受教育者——学生,也理所应当包括对教育者本人——教师。从事教育的教师不还有一个【继续教育】、【终身教育】吗!

    批评、教育并宽容了范美忠,也是对我们的学生和社会进行了一次非常良好的【宽容】品质的教育!这样利国利民利于当事人!!!毕竟,范美忠没有给学生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!因此,我坚决反对【一棒子打死人】——开除范美忠!那是社会对公民的极不负责!如果,组织在正式与范美忠进行几次批评教育后,他仍死不悔改,另当别论!

    我们更应该严厉抨击的是那些狼狈为奸建造豆腐渣工程,给学生的生命造成了重大而不可挽回的损失的人!

    我们更应该严厉抨击的是那些在克拉玛依大火中【让领导先走】而真正给学生带来重大伤亡的官员!

    我们更应该严厉抨击的是那些在国难当头之际,贪污挪用救灾物资心灵丑恶的贪官污吏!他们才真正是社会的败类,才真正是不可饶恕的!!!

    我坚决反对——捏不动瓜,捏花!

    2008年6月17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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